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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打击车辆非法客运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来源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6:14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打击车辆非法客运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5日

西宁市打击车辆非法客运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市客运市场的安全有序稳定,保障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遏止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依据《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研究制定打击非法客运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西宁市打击车辆非法客运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马忠英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潘志刚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车向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李 琦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宗君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 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齐春岭  市公安局副局长

白海青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生荣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韩瑞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徐进财  城东区政府副区长

李青军  城中区政府副区长

肖克忠  城西区政府副区长

陈永钦  城北区政府副区长

孔佑鹏  大通县政府副县长

张 荣  湟中县政府副县长

刘 毅  湟源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张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白海青、马生荣、韩瑞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赵景春(市运管处党总支书记)、黄才界(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陈万才(大通县交通局局长)、常建青(湟中县交通局局长)、靳生元(湟源县交通局局长)同志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和组织开展全市(含三县)打击车辆非法客运行为具体工作。

1.负责协调相关媒体对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氛围。

2.负责组织市交通、公安、城管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工作过程中的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等进行监督,并督查各成员单位及联合执法工作组责任落实情况。

4.负责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阶段性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对非法客运车辆的调查工作,对各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实施电子监控、抓拍、取证和查扣处罚。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查处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安排市交警支队、各区治安大队、辖区派出所按照各自职责参加和开展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

1.负责安排抽调市交警部门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组的整治工作,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用号牌以及利用光碟、塑料遮盖号牌、涂抹号牌字符、故意不擦洗号牌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负责对运管部门及群众举报抓拍取证,未当场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查询、比对、核实车辆有关信息,由公安车管部门协调进行处理。整治在车行道上拦车散发小广告、乞讨行为,将乞讨人员移送民政部门处理。

2.负责安排抽调各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组的治理工作,处理散发小广告人员的违法行为。各辖区派出所积极配合开展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对工作中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围堵、伤害执法人员的,抢夺暂扣的非法客运车辆的,暴力破坏执法设施、执法车辆的,在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执法机构的;在执法机构办公场所内滞留、滋事等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抽调各区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组治理工作,配合交通、公安部门开展集中治理和日常巡查。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道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的意义及危害性,以及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客运车辆。

四区政府:负责组织本区城管部门配合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

三县政府:根据全市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方案,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并积极参与全市集中整治行动。

三、工作内容和范围

(一)工作内容

1.整治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为;

2.整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经营行为;

3.整治非法从事班线客运经营行为;

4.整治套牌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

5.整治在车行道上沿街拦车乞讨、散发小广告、兜售商品等行为;

6.治理异地客运车辆在市区从事客运班线经营或驻地营运的非法行为;

(二)工作范围

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范围为西宁市四区三县,重点整治地区为: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宾馆、医院、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市区主要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

四、成立联合执法组

为建立打击车辆非法客运长效机制,确保治理行动常态化,切实保障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非法客运行为查处力度和效率,依法打击非法客运行为,领导小组下设4个联合执法组,联合执法组为相对固定的常设整治工作机构。

(一)联合执法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区域

由市交通局运管处、市交警支队、四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四区城管局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参加治理行动,成立4个联合执法组,作为常态化治理工作机构,按照分区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采取集中整治和分区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开展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

1.城东联合执法组:(7人)

组 长:张小宏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一中队队长

成 员:市运管处稽查队员2名

城东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

城东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1名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交警1名

工作区域:负责城东地区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重点查处火车站及周边(含汽车站、公交车站)、八一路客运站、共和路儿童医院、第四医院门前、团结桥、韵家口、建国路、祁连路三江源宾馆、化隆、循化办事处等地区及辖区道路的非法营运行为。

2.城中联合执法组:(7人)

组 长:刘运生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二中队队长

成 员:市运管处稽查队员2名

城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1名

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交警1名

工作区域:负责城中地区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重点查处南川西路客运站、水井巷、王府井、鸿宇宾馆、南门管理站等地区及辖区道路的非法营运行为。

3.城西联合执法组:(7人)

组 长:王慧君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三中队队长

成 员:市运管处稽查队员2名

城西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

城西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1名

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交警1名

工作区域:负责城西地区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重点查处新宁路客运站、海湖路及海湖新区等地区及辖区道路的非法营运行为。

4.城北联合执法组:(7人)

组 长:张 鹏  市运管处稽查大队四中队队长

成 员:市运管处稽查队员2名

城北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2名

城北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1名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交警1名

工作区域:负责城北地区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重点查处西钢地区、小桥大街、门源路、柴达木路等地区及辖区道路的非法营运行为。

(二)联合执法工作制度

1.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员按照工作内容明确执法责任,增强执法效果,共同开展打击车辆非法客运联合执法工作。人员统一由各执法组负责管理,坚持常年不间断治理。各执法组严格考勤制度,每月将人员考勤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抽调单位进行反馈。

2.联合执法应遵循合法合理、统一指挥、联合行动、责任追究、高效规范的原则,从各成员单位抽调熟悉业务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组,为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保障。

3.联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做到协调一致,执法规范,文明执法。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应相对固定,整治期间不得调动。确实需要调动的,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后予以调整。

4.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联合执法组对从事非法营运车辆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进行取证,确定嫌疑车辆后抄告交警车管部门进行处罚。加强执法信息互联互通,保证执法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联合执法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联合执法工作,不得推诿、懈怠。

五、工作措施

(一)集中治理

由运政、交警、治安、城管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市区内非法客运车辆聚集地进行清理整治。

(二)日常巡查

联合执法组按区域分工在市区主要路段开展日常巡查,重点打击市区内非法客运车辆聚集点和流动经营的非法客运车辆。

(三)举报奖励

建立举报奖励措施,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中。西宁市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971-12328、0971-6316110)及时受理举报和查证处理。

(四)从严处罚

1.凡因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被查扣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非法参运车辆予以扣押,并依照《西宁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一次给予5000元处罚,第二次给予10000元处罚,第三次给予20000元处罚。运管部门对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依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给予一次计20分的计分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严肃查处非法客运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五)设立曝光台

通过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驾驶员和所驾驶车辆的车型车号进行曝光,对参与非法营运的公职人员,向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树立文明规范的西宁交通形象出发,充分认识西宁市建立打击车辆非法客运长效机制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紧密协作,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之中。

(一)坚持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各成员单位领导要亲自督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保证人员到位。各执法组按照工作机制,各司其职、积极主动、加强沟通、搞好协作配合,全面开展好此项工作。同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例会制度,定期互通情况,共享情况信息,研究应对措施。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建立应急机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二)坚持依靠群众,把握打击重点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举报非法客运车辆。同时要特别鼓励广大出租车经营者举报和提供客运非法经营线索,协助查处客运非法经营案件。运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指定专人负责群众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公安交警车管部门要对举报车辆提供信息支持,运管部门对投诉车辆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对驾驶员进行约谈,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是一项严肃的行政执法工作,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重证据、重事实,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等先进科技手段收集证据,为依法查处非法客运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执法活动的顺利开展。对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及时通报并紧密配合公安部门,集中力量予以坚决打击。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事客运经营的广大从业人员大力支持治理工作。宣传非法客运的危害性,对重大和典型非法经营行为要进行曝光,宣传打击车辆非法客运的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表明政府打击非法经营的决心,也为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条件。

(五)加强信息汇总,及时沟通业务

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各执法组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齐心协力、紧密合作,保证打击车辆非法客运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部门要密切注意违法违规行为出现的新情况、新动态,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及时研究处置措施,形成安全保障和整体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