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来源 :西宁市市场监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6:13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增强企业诚信履约意识,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青海省工商局安排部署,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活动要求申报公示企业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履约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采取自愿申报、公正公开、动态监管和社会监督原则,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通过对市场主体合同信用行为的正向激励,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示内容包括企业登记注册基本情况、在公示年度所签订合同份数和金额、履约份数和金额、没有履约部分的原因、总产值和公示监督机关认为依法需要公示的其他信息。公示期为一年。
为提升公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公示活动引进了失信惩戒机制和退出机制,对企业破产、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示,以及有重大违法行为、被举报查证存在失信行为等7种情形,将撤销其公示资格,公示证明失效,四年内不得参加企业公示。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公示企业的动态监管,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发挥企业公示网站和公示信息数据库基础平台作用,对公示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公示企业是否存在合同失信行为及其他重大失信行为,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市场信用环境,对于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竞争力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都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