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青海西宁)官方网站!今天是:
登录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长者模式|
【无障碍阅读】

信用中国(青海西宁)

credit.xining.gov.cn

西宁市“123”工作法实现权责清单三级全覆盖

来源 :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6:07 打印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获得感”, 打通权责清单覆盖的“最后一公里”,西宁市全面布局权责清单向乡镇延伸工作,继2015年底、2016年上半年公布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后,又于近日制定公布了全市50个乡镇的权责清单,实现了权责清单市、县(区)、乡镇三级全覆盖。

贯穿一条主线。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权责清单三级全覆盖过程中,西宁市坚持将“构建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一条主线贯穿始终,紧紧围绕编制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实施作好全面部署。同时制定意见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安排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有力推动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做到市、县(区)、乡镇统筹布局、科学安排、稳步推进。

突出两个重点。坚持“瘦身”与“强身”并重。权力清单重在“瘦身”。经市县(区)两级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宁目前已公布的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包含权力事项5651项,所辖四个区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均为2232项、三个县政府部门权力事项4100项左右,所辖50个乡镇政府共3681项权力。三级权责清单总体体现出“法定、清晰、全面、规范、精简、透明”的显著特点,尤其是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由2014年的342项精简至目前的93项,精简率达到72.8%。责任清单突出“强身”。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要求,在梳理、明晰、确认行政职权的基础上,逐一厘清与之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有机融合,确保各部门严格行使权力清单范围内的各项职权,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市级层面在全省率先制定推行了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将市级32个部门(单位)的372项事中事后监管事项列入其中,明确了监管部门、法律依据、协同部门、责任追究等要素,着力解决了“谁来监管”、“怎么监管”、“标准如何”等现实难点问题。

坚持三项原则。在清单编制公布工程中,西宁市各级政府始终坚持“梳理全面化、审核规范化、程序标准化”的工作原则,确保权责清单制定公布工作合法有序。梳理全面化。将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以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党群工作机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均列入编制范围,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部门“三定”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市规范性文件,对各部门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了一次“大起底”,确保了不漏项、不多项。审核规范化。对因机构改革,职能发生变化的单位变更实施主体;对现有权力清单的类型进行逐项审查,校正权力类型;审查法律依据,对已经取消不再适用的法律依据进行取消,对重新修订的法律依据进行更新。通过省市联审、部门互审等规范化审核措施,确保清单中的事项该有的一条不能少、一条不能错,不该有的一条也不能多,保证了清单的权威性和准确性。程序标准化。全市上下严格按照“编制、呈报、送审、公布”的标准化程序开展“全面清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公开晒权”等一系列工作。通过“一把尺”量到底,实现了各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口径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确保了清单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下一步,西宁市将不断加强市、县(区)、乡镇三级权责清单的规范化建设,及时做好清单的动态调整,加强落实情况督查问效,继续完善配套运行机制,以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政府转变职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