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约谈消防违法工程建设单位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59 打印
3月22日下午,西宁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约谈会,对7家消防违法工程建设单位进行了集中约谈。会议通报了7家建设单位所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两家建设单位代表做了表态性发言,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就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要求。
前期,西宁市公安消防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消防总队工作安排,对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面排查,发现一些工程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消防违法行为,部分建设工程存在建筑防火间距不足、防火分隔设施设置不到位、消防设施系统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等先天性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虽对相关建设单位多次进行督促整改,并采取了行政处罚手段,但仍存在整改不力的情况。部分建设工程建筑体量较大、商(住)户较多、使用功能复杂,已形成了较高火灾风险,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指出,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尤其是建设工程领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便是造福于民,做不好则后患无穷,各工程建设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正视问题,端正态度,敢于担当,切实加强火灾隐患整改力度。消防部门要联合相关地区、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全市建筑工程领域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全力督促整改落实。另外,还要充分发动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加大隐患曝光力度,既要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实施曝光,也要对积极整改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正面报道,形成压力,营造声势。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单位消防主体责任,严格规范自身管理,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要依法办理消防许可审批,提高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工程项目在建设前必须先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许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先要通过消防验收,把好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关口,坚决消除“两未”工程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带来的隐患和威胁;要强化隐患整改力度,提高火灾防范水平。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级职能部门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尽快予以整改消除。在整改隐患的同时更要注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配齐配足消防安全设施器材,针对施工现场作业、生活区要定期开展火灾隐患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用电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和储存管理,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要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维保,抓好基础性管理工作。在保证建筑消防工程质量过硬的同时,更要注重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及保养,要聘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消防服务机构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同时也要有相应的检测单位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确保其有效运行,坚决防止“头年好用、翌年故障、三年瘫痪”的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