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省工商局共接消费投诉816件 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是重点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57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卢晓茜)4月20日,记者从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2018年一季度省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办公室通过电话、来函来访、互联网等方式共接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7690件,较上年同期增长21.2%。其中来电来函咨询6728件、投诉816件、举报146件,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1.6%、17.74%、17.73%和208.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59万元。
一季度,12315投诉举报办公室共受理咨询6728件,占受理总量的87.5%,比去年同期增长384件,增长率为6.05%。其中涉及工商系统的共3125件。工商系统中涉及前三位的分别是服务消费、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受理各类投诉816件,占受理总量的10.6%,比去年同期增长311件,增长率为61.5%,其中商品类投诉384件,服务类投诉432件。
其中交通工具类投诉共80件,列居榜首,主要投诉问题为不给消费者提供合格证导致消费者车辆无法落籍;购买的新车或在保修期内的车,频繁出现故障;售后服务不规范。家用电器65件,投诉原因多为冰箱、电视等家电产品送货、安装、维修不及时;商家和维修点相互推诿,不履行“三包”义务。家居用品投诉共58件,投诉问题主要是家具质量不过关、售后不到位;服装、鞋帽等商品质量不过关;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等。
一季度共受理举报146件,占受理总量的1.89%,比去年同期增长22件,增长率为17.7%。其中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规的案件84起,举报内容主要集中在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五金器械、油品、化肥、交通工具、手机等方面。因此,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监管,仍是今后执法监管的重点;违反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31起,举报主要内容为个别店铺及城乡接合处一些小作坊无照经营、私营企业超范围经营的较多;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的案件11起,主要问题为经营者拖延或拒绝承担售后服务;当消费者办理了高额预付卡后,商家中途歇业或者转让,消费者余下的预付款无法正常消费或者退款;商家在宣传促销个别商品时,以有奖促销、买赠促销等虚假宣传方式欺诈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