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参加“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来源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51 打印
今年6月5日是第47个世界环境日。上午九时,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省高院、城西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干警们在中心广场,与青海省环保厅、西宁市环保局、西宁市林业局等二十余家单位的工作人员联合举办了大型“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今年环境日的主题是“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确立该主题,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行动,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为做好环境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青海省三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均制作了精美的展板、印制了丰富的宣传资料、现场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解答了相关法律咨询。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事务,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保护生态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保护的新部署、新要求、新任务,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时刻牢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使命,以绿色产业建设、治理能力建设、“高原绿”建设、“西宁蓝”建设、“河湖清”建设、绿色人文建设六大行动为载体,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在强化审判工作的同时,积极践行“四个转变”及“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的要求,牢固树立五大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不负重托,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