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中区检察院 司法救助两名未成年人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55 打印
西宁讯(房妍)4月28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将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交到被救助人保某科、保某琴的法定代理人——其母亲莫某手中,勉励莫某教导孩子要好好学习,努力考上大学,将来回报社会。
2016年12月8日晚,在西宁市城中区南川东路某员工宿舍内,被害人保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向被害人保某左胸部,后保某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经过审查,最终城中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1年。被害人未得到民事赔偿,其妻莫某需要抚养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且无经济来源,其他社会救助措施也不能落实。城中区检察院了解到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后,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