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 以案促改 ——湟源县运用身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开展自查整改活动
来源 :西宁市湟源县政府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52 打印
紧盯问题线索监督执纪,紧盯问题清单追责问责,紧盯问题漏洞整改落实。近日,湟源县纪委监委以严肃查处申中乡星泉村扶贫领域严重违纪案件为契机,开展警示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
2015年2月,申中乡星泉村在实施饲草种植及高寒地区耐寒经济作物扶贫项目时,部分村民以资金交给私人老板后无法保证安全为由,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成选伙同村主任张录、会计董德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等手段,经乡政府、扶贫办审核后,将125.78万元扶贫资金逐级转入星泉村民委员会帐户。后按全村944人每人1332元进行平均分配,使扶贫项目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给国家扶贫资金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张成选、董德二同志因违反群众纪律,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张成选、董德二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村主任张录(非中共党员)由申中乡政府依规进行了处理。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失责的申中乡主管副乡长和扶贫办工作人员也被“一案双查”追究责任,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这一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各乡镇开展典型案例集中警示教育和自查整改活动。要求各乡镇以此案为警示,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在乡镇、村(社区)干部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用一个月时间,认真查找本乡镇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监管漏洞、监督滞后、相关制度机制落实不力,导致套取、骗取、挪用、私分扶贫资金等易发多发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自查整改,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对自查结束后仍然发现上述问题的,县纪委监委将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严肃问责,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