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总结
来源 :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6:14 打印
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改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7〕170号)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委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健全了今年7月,我委专门印发了《西宁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全市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了西宁市卫生计生委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健全组织机构、设置工作平台、完善诚信制度、加强监督监管、推进诚信计生等5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责任处室,为今后稳步推进西宁市卫生计生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上报数据。按照西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的要求和安排,我们对本单位涉及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将《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和院前急救工作》等8份文件上传至信用工作平台。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报送工作制度,要求市卫生监督在行政处罚结案3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并由委综合监督处统一向信息平台填报。
三、健全计生信息平台。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用信息创建和共享工作,推动计生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管理中的应用。一方面继续督促各区县认真填报《青海省人口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公民生育基本信息情况、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情况、享受计划生育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情况;另一方面筹备建设《西宁市生育登记系统》,提升对群众生育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以期通过信息化的手段,精准定位计生失信者,为实施惩戒创造必要条件。
四、开展诚信医院创建。在全市范围开展以“诚信服务、社会满意”为主题的诚信民营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海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将积分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等级评审等的参考依据,今年对校验不合格的华美医疗美容医院、康宁中西医结合医院在责令其暂缓校验的基础上,在西宁市卫生计生网上进行了公示。通过医疗机构月例会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诚实守信教育,通报医疗机构及医师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结合“医疗质量提升年”及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督促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健全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
西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