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稳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来源 :市政府法制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59 打印
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关于确定2018年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单位的通知》,确定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13家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之一,对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西宁市紧跟改革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为改革工作开辟了路径,积累了经验。2016年,率先将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作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单位,充分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设备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对现场执法活动、办案区和办案场所执法活动的实时监控和记录备案,形成了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托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实现可回溯式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2017年,扩大范围,要求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文广局、市食药局在借鉴试点单位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执法全过程”和“记录”两个关键点,规范行政执法记录内容、行政执法记录格式、行政执法记录方式,在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纸质记录的同时,稳妥推进系统内部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记录。截至目前,我市已在21家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既是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和行政执法法治化水平的重要抓手,必将为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在新时代建设幸福西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