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 :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50 打印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4月份以来,我市按照统一部署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市、县(区)各级政府部门主管负责人认真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主体责任,亲自挂帅督导,签订承诺书。
此次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涉及全市各级单位部门共1036个。其中:党政机关392个,事业单位618个,人民团体26个),其中:市本级单位部门233个(党政机关89个,事业单位 141个,人民团体3个),各县(区)单位部门共803个(党政机关303个,事业单位 477个,社会团体23个),自查完成面达100%。期间,市、县(区)各单位各部门对照相关财经法律法规从违规收费、资产管理、经营收入、票据审核、虚列支出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为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通道,提高民众参与度,各级“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开辟了监督绿色通道,各单位部门也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单位银行账户情况及监督举报信箱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经自查,个别单位依然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大额提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多报差旅费、白条入账等问题。通过及时自纠整改,有关单位对“小金库”账户资金、违规发放的津补贴等已全部进行清退并上缴国库,对违规大额提现等问题,正在健全完善单位各项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
目前,“小金库”专项治理第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已经顺利完成,通过边查边改,各单位部门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大大增强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及相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廉洁从政、依法理财意识,在促进各单位部门内控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的同时,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