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乌兰县法院为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获赠锦旗
来源 :海西州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42 打印
近日,乌兰县法院执行局将执行到位的20余万元交到申请人陈某某手中。陈某某激动的表示:“拖欠我们两年的劳动报酬终于拿到手了,真是太感谢法院干警了”。
2016年8月,申请人陈某某与李某某签订片石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陈某某按约定自行雇佣10余名工人进行施工作业。待完成作业后,陈某某要求李某某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20余万元。但李某某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给付。陈某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某支付劳动报酬20余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判令李某某给付陈某某劳动报酬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鉴于李某某未主动履行,陈某某于2018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历经半年,被执行人分期给付全部执行款。至此,该案执行案款已执行到位。
自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以来,乌兰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力度,针对案件不同情形,因案施策。对能够达成和解协议的促使双方和解,并敦促加紧履行和解协议。对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及时采取冻结、查封、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