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先进事迹——久治县措毛
来源 :果洛州信用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31 打印
措毛,女,197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久治县司法局局长。多年来,该同志坚持以党性为后盾,以政治责任感为动力,以“党性最强作风最正、工作出色”为具体要求,从思想上、作风上加强自身建设,恪尽职守、竭诚奉献、勇于创新,辛勤工作,以饱满的热情出色地完成了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因成绩突出,久治县获省、州“六五”普法先进县、先进集体,该同志先后荣获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抗洪抢险先进个人、优秀公务员、法治教育活动先进个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作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头羊,上任伊始,措毛同志在全局首次大会上掷地有声:“全局向班子看齐、班子向我看齐、工作上以身作则、生活上严于律己”。几年来,她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一步一个脚印,默默地耕耘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第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共产党员的崇高情怀。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司法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由措毛同志协调成立的“马背宣传队”深入乡镇、机关、学校、乡村、寺院等,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在措毛同志的带领下,县司法局结合牧区实际,共编印各类法制宣传材料(藏汉双语)3万余册,全部发放到牧民群众手中,使我县的普法依法治县氛围得到了提高,牧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在中国新闻网、省级主流媒体分别刊登法治宣传文章,得到了相关部门的一致肯定和表扬。
为加快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她经过多次协调和沟通上级部门和领导,久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如期建成并下发文件。结合“精准扶贫”+“法律扶贫”将法律扶贫延伸到各个领域,受到老百姓、农民工的一致好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没有社会稳定,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和基层普法治理等职能。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民主法制,实现社会和谐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她按照抓基层、打基础和建设、管理、工作与服务并重的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规范司法所管理,活跃司法所工作,发挥司法所作用,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几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980起,调解成功976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9%,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政治稳定。
在工作中,措毛同志是一位好领导,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遇事总是先同班子成员商量,民主集中,统一意见后再进行实施。在生活上,她更像一位家长,时刻关心爱护着自己身边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对生活有困难的,她想方设法予以照顾。
一块块奖牌、一份份证书是最好的褒奖。“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她最生动的写照。为了当初上任的承诺,鞠躬尽瘁终不悔。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几年来,措毛同志用自己的赤诚书写着对党的忠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谱写着共产党人的崇高情怀。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融入到各项工作中,立足岗位、服务群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永远保持艰苦奋斗、夙夜在公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