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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重拳整治文旅市场乱象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00 打印

 

4月27日,记者从2021年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暨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我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777家次,今年,全省将重拳整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020年,省文化和旅游厅带队组织开展督察检查,全省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8万人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单位777家次。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针对翡翠湖、水上雅丹、U型公路、东台吉乃尔湖等网红旅游景区制订整改方案。海东市集中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旅游景区等重点市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今年,我省将持续开展市场整治工作,着重治理文化旅游市场乱象,对近年来旅游购物点乱象、不合理低价游乱象等列出问题清单,联合市场监管、卫健、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各类非法旅游“黑车”等包车、客运问题重点监管。

我省文旅部门还将积极引导、培育文化旅游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文旅行业服务质量,共同推动青海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我省还将加强投诉举报平台管理,畅通“12318”文化市场举报及“12301”旅游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建立媒体曝光、不良信息记录公示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等。

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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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吴梦婷)4月27日,省文化和旅游厅通报2020年度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情况,公布我省部分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旅行社行政处罚

青海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西宁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五十一条,“组织旅游者到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经文化市场执法机构调查发现,该旅行社及游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现已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政处罚

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某网络会所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尖扎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西宁某网络会所违反《西宁市控制吸烟条例》,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西宁某网咖网络会所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出版物市场行政处罚

西宁市城中区某印刷厂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西宁市城中区文体旅游科技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没收出版物2000册,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某广告设计印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项,“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的”,共和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对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