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
来源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58 打印
根据青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诚信之风,促进厅系统干部职工、退役军人自觉遵规守纪守信,为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不断增强厅机关干部职工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近日,厅机关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开展《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条例》、守《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青海省公共信息条例发布后,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专题学习《条例》原文,及时部署《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一是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对《条例》原文进行全面学习,集中收看《青海省社会信用条例》视频教育片,从《条例》设置总则、信用信息的归集开放和使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多方面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诚信涵养和诚信履职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强化守信意识。二是为更加全方位宣传《条例》,厅办公室和厅数据中心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方式,对《条例》全文及宣传视频进行宣传,在服务大厅入口、楼道走廊等显著位置摆放易拉宝、海报,运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红黑榜”,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让《条例》更加入脑入心,让干部职工真正将《条例》牢记在心,切实营造了诚实守信舆论氛围。三是积极发挥退役军人服务窗口作用,通过服务窗口向广大退役军人宣传《条例》内容,同时在走访调研和上门服务退役军人活动中,现场开展《条例》宣讲活动,讲解诚信的重要性,号召大家争做诚信传播者。进一步增强了广大退役军人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
通过开展“信用《条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知识,提高了干部职工和广大退役军人参与诚信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了“人人讲诚信、事事做诚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