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维良:着力“八个全面提升” 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 :信用中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51 打印
日前 ,2021年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观摩视频会在国家发改委召开,通过预观摩评审,共有16个信用平台网站、12个“信易贷”平台入围总观摩。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会议并讲话。
“信用信息的支撑作用、应用领域远远超出预期。下一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方式要由原来自上而下的指导推动,转变为自下而上的总结推广。”在观看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地方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演示后,连维良激动地说。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做好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工作,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各地方要做到“八个全面提升”:
一是全面提升信用法治化水平。在国家层面,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据不完全统计,已有41部法律、49部行政法规中专门写入了信用条款。在地方层面,先后有16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有12个省区市已经提请审议或列入立法计划。下一步,国家层面将加快信用立法进程,地方层面要做好信用立法落实工作,同时,推动各领域专项立法嵌入专门的信用条款,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真正全面的步入法治化轨道。
二是全面提升“信易贷”规模。截至目前,全国信用贷款余额突破33万亿元,其中通过各级“信易贷”平台发放5.3万亿元,信用贷款在所有贷款中占比达27.8%。各地方要加强“信易贷”工作,更大力度构建平台网络、更大力度归集信用信息、更大力度推荐企业名单、更大力度建立风险分担防范机制、更大力度创新产品服务、更大力度配置信贷资源,推动“信易贷”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全面提升“双公示”和信用修复质量。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双公示”数据超4亿条,数据质量大幅提升,应用场景广泛覆盖,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各地方要继续加强“双公示”工作,做到“双公示”数据无迟报、无漏报、无错报,推动数据质量稳步提高。同时,各地方必须以更高标准继续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四是全面提升诚信履约监管能力。加强诚信履约监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建立了诚信履约保障平台,结合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积极探索开展相关工作。下一步,各地方要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重点领域加大诚信履约工作,继续加大商业合同领域履约信息采集,做到合同管理实现全过程、可留痕、可追溯。
五是全面提升信用承诺覆盖面。实施信用承诺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几年各地开展多领域的信用承诺工作,由《中国信用》杂志举办的全国信用承诺书示范性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在促进信用承诺规范化、标准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对信用承诺书示范样本的筛选推广。希望各地方高度重视信用承诺工作,力争信用承诺做到市场主体全覆盖和特定岗位个人全覆盖。
六是全面提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信用监管,就是要按照市场主体不同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要瞄准风险、靶向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各地方要引导各行业监管部门做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真正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七是全面提升信用示范城市创建质量。截至目前,17个省区市的62个城市(城区)确定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各省市要积极推进信用示范区创建工作,在信用法治化基础上,不断提升信用规范化、社会化应用水平,推动城市信用建设高质量发展。
八是全面提升平台网站建设水平。平台网站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各地方要以平台网站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和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高质量发展,重点要练好基本功、打好组合拳、打造创新品牌。
连维良表示,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越来越重要。希望各地方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努力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