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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年费: 不能是笔糊涂账

来源 :信用体系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39 打印

 

不少信用卡用户对于年费怎么收、收多少并不清楚,对于年费收取规则的变更也不能及时知晓,导致权益受损——

信用卡作为一种消费金融支付工具,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重要影响,不少人手里都有一张信用卡,有人甚至持有多张信用卡。但是,对大多数信用卡用户而言,信用卡年费却是一笔糊涂账:信用卡年费怎么收、收多少?年费是一成不变的么?年费变更会对持卡人的权益产生哪些影响……

莫名收到还款短信通知

今年6月25日,北京市民赵女士查看手机短信时,看到一条华夏银行发来的还款通知,具体内容为:您的华夏银行标准信用卡账户6月账单,人民币680元,美元0元;到期还款日7月5日,如已还款请忽略……

“这张信用卡是我多年前为了快速通过高速收费站专门办理的,绑定了ETC收费。但是,我最近几个月都没有开车去过外地,没走过高速,而且近几个月的日常生活消费也没刷过这张信用卡,实在是不知道这些钱花在哪儿了!”赵女士又气又急对记者说。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原委,赵女士决定给华夏银行客服打电话。“我按照信用卡背面印制的客服热线拨了过去。等了有十几分钟,才接通了人工客服。我说明问题后,客服人员说帮我查账单明细,查完后说这680元收取的是信用卡年费。说是因为刚好到了年费结算时间,过去一年我的信用卡消费没有达到两万积分,按照银行的收费规则,这种情况需要收取年费。听完客服人员的解释,我更生气了!”

原来,多年前,华夏银行的工作人员到赵女士所在单位推销信用卡,当时负责办理信用卡的工作人员称,办理其银行的信用卡可以绑定ETC收费,快速通过高速收费站,而且只要每年消费满5笔就可以免年费。“我当时正好想办ETC,也没多想,就办了。谁知道,那天联系华夏银行客服询问缘由时,客服却告诉我,他们的年费收费规则2017年就变更了。还说,他们已经通过银行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变更后的年费收取规则。”

记者登录华夏银行信用卡官网查询,在“产品与服务价目收费名录”中发现一则公告,内容如下: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华夏银行总行统一制定《华夏银行产品和服务销售价目名录》,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本行各级各类机构销售产品和服务价目一律以本名录为准,产品和服务销售价目、优惠政策等变动情况以本行最新公示为准。对执行情况,欢迎广大客户、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

在这份《华夏银行产品和服务销售价目名录》的“信用卡业务(新)”项下,记者找到了赵女士持有的信用卡对应卡种的新收费标准:680元/年。该卡种的“优惠价格”为:主卡核卡首年免年费,每年交易累计满两万积分,即可免次年年费。如不满足上述条件,可于产生年费后3个月内使用两万积分兑换年费;附卡免年费。

银行单方变更年费是否侵权

听完客服的解释后,赵女士提出注销信用卡。

见赵女士要销卡,客服又表示,赵女士的信用卡中已经累计有两万多积分了,可以免除年费。

6月30日,赵女士收到了华夏银行发来的短信:尊敬的持卡人,您尾号为****的华夏银行信用卡年费680元,已返还到您的账户,祝您用卡愉快。

虽然最终挽回了损失,但是赵女士认为银行的这种做法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少军指出,年费收取涉及到消费者的知情权,银行应该履行告知义务。一般来说,银行在客户办理信用卡时会和客户签订一个办卡服务协议,其中应该披露年费的收取规则和收取金额。变更年费收取规则时也是一样,如果当初的办卡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变更年费收取规则后的告知方式,银行也按照该方式履行了告知义务,从约定本身来说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签订的是格式合同,该约定属于格式条款,这个条款本身是否合法值得考量。

标准不一的年费收取规则

记者登录几家银行的官网后发现,各家银行的信用卡年费收取金额没有统一的标准,即便同一家银行不同类型的信用卡收取的年费也不一样。

记者到华夏银行某支行咨询信用卡年费的有关事宜,大堂经理告诉记者,不同类型的信用卡年费金额也不一样。年费一般不以自然年度计算,而是以信用卡核准使用日期起算。记者想进一步了解信用卡年费的有关事宜时,大堂经理表示,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提供柜台服务,也没有专门负责信用卡业务的柜员,支行一般只提供办卡和还款服务,对于信用卡年费的详细情况她建议拨打信用卡中心的客服电话咨询。

记者表示拨打客服电话难以接通,等待时间过长,大堂经理称,可以拨打紧急挂失电话,这样可以快速联系信用卡中心的客服人员。

记者拨打客服电话,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信用卡中心有多种类型的信用卡,每种信用卡收取的年费不一样,客户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对应的卡种。

当记者问及年费是否一成不变时,客服人员表示,政策是随时调整的,年费也会发生变更。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华指出,信用卡年费属于金融服务费。银行为持卡客户提供服务,基于提供的服务而收取费用。因此,信用卡收取年费应当是银行真实、客观地为

持卡客户提供服务,而不是只要办理信用卡就收费。

积分规则与年费减免

采访中,赵女士还向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在和华夏银行客服人员沟通时,客服提到可以通过积分减免年费。如前所述,在华夏银行官网公布的信用卡业务新的收费标准中,在“优惠价格”中,也提到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可以减免年费。“我问客服哪些消费会有积分,客服说一般商场的消费都有积分,一般来说,每消费1元有一个积分,但医院、学校、物业等消费没有积分。”赵女士提出质疑,为什么这些大额消费不被纳入积分范畴,客服人员表示这是银行规定。

郭华认为,银行的这种做法在一定意义上对客户不公平。“多数银行对持卡用户采用消费积分的方式减免年费,这种减免属于银行对持卡用户给其带来利益的分享或者银行采用的激励机制,而不能仅仅看作是银行对持卡用户的奖励或者优惠。表面上看,持卡用户的消费没有直接给银行带来利益,但实质上,银行通过持卡用户的消费在消费领域已经获利,这种利益恰恰是持卡用户的消费带来的。而由于房产、汽车、医院、学校、物业等大额消费一般不需要激励,也必然发生,所以银行将这些领域的消费排除在外。这在一定意义上对消费者不公平,无论在何种领域消费均给银行带来了利益,应当公平对待。”郭华说。

用户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作为信用卡用户,面对各家银行不同的年费收取规则和不定期调整的年费收取标准,持卡人如何才能知悉有关信息和情况,避免自己“入坑”,损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银行又该如何保障用户权益,留住持卡用户的心?

为保障信用卡用户的合法权益,郭华分别从用户和银行的角度给出了建议。他表示,对用户而言,需要关注以下几点:一是要关注开卡时的合同约定,以免存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年费;二是对信用卡的选择除了便利外,需要对年费予以对比,学会正确使用信用卡,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负担;三是是对于银行变更年费或者银行的激励机制应当予以观察和考虑;四是出现不正当或者违反规定的收费及时投诉,减少不合法、不合规现象的出现。

“对于银行而言,一是对年费的收取应当公开、公正,按照要求及时公示;二是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无论是变更年费还是激励计划应当采用便于用户知悉的方式;三是根据不同用户以及提供的不同服务,确定不同的年费标准,从而获得更大利益;四是消除垄断服务的意识,充分树立服务与收费等价原则,不得只收费不服务。”郭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