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
来源 :信用青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38 打印
近年来,青海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建立完善联合奖惩机制,以及加强政务、司法、社会和电子商务四大领域诚信建设的一揽子配套政策制度,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了与全国社会信用体系“一盘棋”同步推进的目标,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信用平台网站建设、信息归集共享、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一体化平台网站夯实信用监管基础。青海作为经济欠发达省份,面对技术力量匮乏、信息化基础薄弱等种种现实困难,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规范,采取省级大集中建设模式,一体化实施了1个省级、8个市州、46个区县的信用平台和网站群,于2017年底形成了以省信用平台为枢纽、信用青海网站为窗口,市州、区县两级信用平台网站为节点,上联国家、横通部门、下接地区的全省信用平台网站“一网通”,实现了面向全社会提供信息发布、数据交换、信息共享、信用公示、信用查询、联合奖惩等“一站式”信用服务功能。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推送信用信息,提供移动终端信用查询等服务,全方位展示信用建设成果。信用中国(青海)网站在2018年全国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合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活动中,取得了89分的较好成绩,在全国各省区名列第18位(西北五省区列第2)。
二、信息广泛归集共享有效支撑信用监管。一是青海省信用平台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设形成了覆盖全省法人单位、自然人两大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与67家省级单位、1383家市州和区县级单位实现数据对接和共享。现已归集入库各类信用信息1亿多条,开放数据接口65个,调用基础及信用信息9383次,向各级成员单位推送共享信息2963万条。通过信用中国(青海)网站、“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各类信用信息360多万条。二是信用平台网站依法依规全面公开共享信息,在注重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自然人隐私的同时,逐步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畅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通道,不断提升大数据和“互联网+”对信用监管的支撑作用,为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开展信用监管创造了条件。三是信用平台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分散在各部门碎片化的信息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形成体系化,以信用状况查询和联合奖惩为重要抓手,使得大到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小到马路违停等一般交通违章,都被纳入信用监管范围。
三、制定目录清单精准量化目标任务。今年以来,结合全省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78家省级单位的信用信息数据及8个市州、有关单位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青海省信用信息共享目录(2019年版)》《青海省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清单(2019年版)》《2019年省级单位(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共性任务、个性任务》》(简称“一目录、两清单”),共收录省级单位信用信息共享目录933项、数据项条目6409个,省级单位和8个市州工作任务205大项,作为归集共享信用信息、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核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实现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目录化、清单化、标准化管理,进一步强化了信用信息归集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有利于确保各类信用信息“应归尽归”和信用监管“全覆盖、无遗漏”。
四、加强信用联合奖惩狠抓措施落地。以签署联合奖惩备忘录为抓手,加强“红黑名单”信息共享、公开和应用,着力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规章制度,建立“发起一响应一执行一反馈”的联合奖惩机制,依法对守信者实施激励,对失信者进行惩戒,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为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发挥了关键作用。截至目前,全省80多个部门单位联合签署36个重点领域的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累计认定归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祝收违法案件、海关失信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A级纳税人等“红黑名单”信息2万条,归集公示联合奖惩典型案例439件、修复退出黑名单5000余条。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依托信用平台将恶意欠薪单位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采取欠薪责任约谈、欠薪抄告、欠薪企业“黑名单”曝光等一系列措施,为2.9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3亿多元,清欠率达98%,治欠实现查处案件数、涉案金额、涉案人数同比“三下降”,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青海省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中,强调以信用监管为手段,对一批长期守信经营企业,具体在政府性资金安排方面予以大力扶持,有效推动了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拓展信用应用强化监管手段。以信用状况查询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凡办必查”机制,在政府资金安排、招标投标、项目审批、中小微企业帮拱及评优评先等行政事务办理过程中广泛开展信用状况查询和应用,并逐步向行政审批、社会治理、惠民便企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拓展。目前,省信用平台已与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全面对接,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同步开展信用状况查询,助力青海省“一网通办”或革。信用状况查询在“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改革先锋”、“三八红旗手”等国家级、省级重大评优评先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确保各种荣誉称号实至名归。同时,为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项目资金安排保驾护航,特别是在今年青治会、藏毯展等重大活动中引入信用查询机制。对有失信行为的参与方予以限制,有效杜绝了备受话病的招商引资寡信轻诺行为。
六、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一是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标准规范,加强信用数据治理,建立了覆盖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法人单位信用档案,针对公务员、教师、医务人员、保险中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8大类重点职业人群建立了自然人信用档案,并试点开展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二是在法院执行、建筑行业、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知识产权、教育、纳税、药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评级评价办法,在纳税、交通运输、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资源交易、社会组织管理、进出口等重点行业着力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三是对信用较好、风险救低的市场主体在“双随机、一公开”过程中城少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实现分级分类监管。目前,纳入信用监管的市场主体己达22万多家,超过全省市场主体的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