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清 去向明 可追溯 省药品监管局坚决杜绝 非法渠道购进防疫药械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21 打印
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疫情防控药品(械)的监管与服务工作,确保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省药品监管局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采取巡查、抽检的方式,严把原料采购关、生产过程关、出厂检验关,守牢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及时了解掌握制药企业开复工情况,紧跟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生产企业“一对一”的现场指导和审评审批,加快推动企业达标达产,缓解供需矛盾。
开展经营环节巡查监督,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相关生物制品、抗病毒类等药品的采购、储存和销售情况,做到来源清、去向明、可追溯。特别是要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单体药店的排查力度,强化监督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坚决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用口罩等防疫药械。加强应急所需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品种的事后监管,组织药品检验专业人员跟进抽检抽验和质量监测,确保依法依规生产,并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
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用药用械供应保障,特事特办,提高对医用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的现场核查核验效率,对即将投产的企业实行边生产、边送检,确保全项检验合格后提供一线使用。同时,提早介入,尽可能为相关企业扩大产能或转产防护用品提供服务。将疫情防控与年度工作统筹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