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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信用修复机制 企业纠错后就能复工复产

来源 :南方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20 打印

 

2月2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维护市场秩序、支持复工复产介绍相关情况。据了解,2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曾联合发布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推行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网上办理,对市场监管总局所属的检定检验等技术机构,技术服务收费再减50%,对湖北省企业免除各类检定校准和检验检测费用等相关政策优惠。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唐军表示,在疫情时期,十条政策特别提出,要针对企业信用修复问题提出审慎异常名录管理。“现在全国有一批企业纳入异常名录,它就要受一些限制,包括获得政府采购,包括招投标,也影响融资。我们提出,你只要把该补的补上,该纠正的纠正,我们就进行信用修复,这样就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唐军称,目前很多省(区、市)优化企业异常名录管理。此外,针对大量的外贸企业,因执行的是国外标准而不能在国内市场销售的问题,加强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衔接,挖掘这部分产能的潜力,支持外贸企业复工复产。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涉及到行政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的问题,十条措施中,还提出了告知承诺的办法。“随着企业复工复产,特别是转产防疫用的一些物资,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通常情况下办理许可证需要一定的时间,也需要不少的材料,我们现在提出,企业如果具备生产条件,如果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把这些材料补齐,我们就当场办理生产许可证。”唐军表示,针对食品生产企业也采取了特殊的办法,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对少数企业特别是低风险的食品生产企业,先发证后检查。而还有的企业有了生产许可证需办理延期的,也可推迟办理延期手续。

唐军表示,市场监管部门要做企业的贴心人,忧企业之忧,急企业之急,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下一步要继续将十条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