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来源 :青海市场监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03 打印
为贯彻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的工作部署,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坚决清理整治知名医院被冒牌问题的通知》,成立工作专班,围绕3个方面,采取6项措施开展了知名医院被冒牌清理整治工作,为全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筑起了一道屏障。
全面清理含有知名医院字号企业的市场主体。逐一核查在名称中使用“协和”“华山”“同济”“华西”“湘雅”“齐鲁”“同仁”等知名医院字号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含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对未办理医疗机构许可证或者证照不一致的,一律责令变更名称。对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医院管理、医疗美容、药品等相关行业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律依法予以纠正。在企业设立登记或名称变更登记环节,从严审查知名医院之外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无权利人直接授权的,一律不得在名称中使用知名医院字号。
严厉打击扰乱医疗领域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服务、药品及医用材料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擅自使用“协和”等知名医院名称标识,或利用违规名称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或者诱导患者、夸大病情或者疗效的行为;加大对知名医院商标权利保护力度,严厉查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服务商标的行为。
强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信用监管和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将营利性医疗机构等市场主体相关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运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手段,发挥信用惩戒机制作用。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知名医院品牌信息和营利性医疗机构许可信息的互通机制,并加大对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维护医疗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