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措施巩固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来源 :西宁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6:02 打印
近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出台《全市教育系统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十项措施》,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推动教育系统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一、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四爱三有”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
二、持续深化学生诚信文明习惯养成。积极培育文明道德风尚,继续深化文明礼仪推广普及,规范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学生懂礼貌、知礼仪、守诚信。
三、持续深化文明交通引导。常态化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活动,上放学期间坚持组织师生志愿者在学校周边交通路口进行文明交通疏导、文明劝导,让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全社会。
四、持续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加强志愿服务阵地建设,及时宣传报道志愿服务先进组织和典型人物,组织开展关爱帮扶、生态环保、文明劝导等系列活动,打造志愿服务活动品牌。
五、持续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以文明校园评选表彰为导向,优化申报程序、完善考评机制,推出一批师生满意、家长认可、社会赞许的文明校园,有效提升师生文明素养和校园文明程度。
六、持续深化师生文明上网。充分利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资源加大文明上网教育引导力度,不断提升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着力整治未成年人网吧上网等不文明现象,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七、持续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校园环境常态管理,每月定期联系文广、综治、公安、市场监督、食药监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治理。
八、持续深化社区“未成年人成长驿站”活动。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组织开展“亲子阅读”教育实践,联系协助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做到有阵地、有活动、有特色。
九、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依托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站),通过热线电话、讲座等形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组织“团体拓展”“学生体验”等主题活动,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优良服务。
十、持续深化城乡少年宫建设。聘请民间艺人、非遗传人担任志愿辅导员,通过现场会暨成果展示、建立地域特色活动基地等形式,建好管好用好城乡少年宫,构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