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曝光10起欠薪典型案例
来源 :信用西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30 打印
为警示和震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10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
●郭清学拖欠劳动报酬案。原青海民联医院投资人郭清学共拖欠付某等5人工资6.9万元。4月9日,西宁市城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原青海民联医院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但该单位及投资人郭清学拒不履行,且于2019年4月23日将该单位投资人进行变更。
近日,西宁市城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以郭清学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曹贵存拖欠劳动报酬案。曹贵存在其承包的海东市乐都区下营乡城台光伏电站项目中拖欠劳动者工资27.71万元。2019年1月30日,海东市乐都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向曹贵存下达了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曹贵存逾期未支付。
3月28日,海东市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以曹贵存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公安机关已对曹贵存采取强制措施。
●廖润华拖欠劳动报酬案。格尔木家福老火锅法人廖润华拖欠6名劳动者工资3.15万元。
2018年3月21日,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廖润华下达了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2018年4月17日,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再次向廖润华下达了劳动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廖润华拒不履行;2018年5月2日,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以廖润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沙建波拖欠劳动报酬案。格尔木先大旅游有限公司委托人代理人沙建美拖欠4名劳动者工资9.21万元。
2018年2月1日,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沙建波下达了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和劳动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沙建波拒不履行。2018年5月2日,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以沙建波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高建青拖欠劳动报酬案。包工头高建青在其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期间共拖欠35名劳动者工资44.59万元。2018年7月27日,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高建青下达了劳动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2018年8月1日,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再次向高建青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高建青拒不履行。
2018年8月6日,格尔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以高建青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青海祁连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青海祁连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基建工程中共拖欠4名农民工工资10.40万元。2017年5月4日,祁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青海祁连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整改。2017年5月9日、13日祁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分别向青海祁连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公司拒不履行。
鉴于该公司的违法欠薪事实,祁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准备以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2月5日,青海祁连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迫于法律压力,通过祁连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账户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完毕。
●青海安东建筑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刚察县鸟岛火车站新建信号房工程由青海安东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因该公司将该项目工程款转付至劳务负责人张增均后,但张增均在收到工程款后未支付人工工资,造成拖欠9名劳动者工资4.5万元。
2018年1月3日刚察县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青海安东建筑公司支付拖欠工资4.5万元,当日青海安东建筑公司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完毕。
●宁夏固原祥泰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海北州机动车驾驶员职业培训学校建设项目由宁夏固原祥泰工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承建,由于海北州机动车驾驶员职业培训学校未及时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资金断链,造成拖欠24名劳动者工资5.13万元。
海晏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责令海北州机动车驾驶员职业培训学校先行垫付民工工资,2018年1月4日,该单位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完毕。
●青海泰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多禾茂乡4标段易地搬迁项目承建单位为徐州佳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建方将工程轻工(劳务)承包给青海泰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据统计,青海泰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项目中拖欠56名农民工工资58.26万元。2018年12月26日,泽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青海泰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拒不履行。
1月3日,泽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徐州佳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0万元,分三次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完毕。2019年4月4日,对青海泰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处理决定。
●班玛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标段中拖欠劳动报酬案。由青海省玛沁县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承建的班玛县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标段土建工程,因违法分包等导致拖欠69人工资196.67万元。班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依法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要求其加强用工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该单位拒不履行。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间,班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后4次责令该单位支付拖欠工资169.67万元,并申请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工资27万元,将拖欠的劳动报酬全部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