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劣药品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54 打印
什么是假药?《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如中药中擅自加入西药成分;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如用淀粉作的片剂冒充治疗感冒的药品,用兽用药冒充人用药。
《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什么是劣药?《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如药品含量不足的,含量超过规定限度的药品。
《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超过有效期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一定要保留一切相关证据,包括购买的药品及其包装、购药凭据,向所在地县级或市级药品监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