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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贷来“祸害”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53 打印

 

开栏的话:

金融业蓬勃发展,新产品层出不穷,新服务不断升级,与此同时新问题也时而出现,困扰着金融消费者。基于此,青海省银行业协会、青海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推出“青海金融消费者教育”专栏,旨在为全省金融消费者搭建一个与金融机构、业内专家学习交流的平台。专栏将通过金融知识普及、典型案例剖析、一问一答释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帮助广大市民对每一次金融消费都清楚、明白。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发展和普及,丰富多样的消费信贷产品加速延伸至百姓日常生活中,在满足人民群众消费信贷需求的同时,也促使消费者的观念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往往过度超前消费而不自知。不可避免的是,有些缺乏社会经验和基础金融知识,判断能力较弱的年轻消费者,也深陷各类消费陷阱而无法自拔,给个人和家庭生活质量带来严重影响。

案例:2021年5月的一天,一位客户急匆匆来到某银行网点,要求银行工作人员立即为其办理跨行转账。大堂经理详细询问客户是否知晓收款人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支支吾吾说不清楚。经再三询问,客户陈述其在某短视频网站点击了一个网贷链接,对方许诺需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后可放款,当前该客户已向对方支付了两笔保证金合计4988元,对方称保证金仍不够,要再转5000元后放款。

银行了解情况后,一方面积极疏导客户,一方面联系当地反诈中心向客户介绍网络诈骗的手法及危害。客户恍然大悟,意识到原来是一场骗局,立即拨打110报案。

案例启示:

树立合理借贷观念。消费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合理借贷、理性消费等观念,做好消费与收入的合理规划,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并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选择正规机构和渠道借贷。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重要信息,不轻易相信“快速放贷”等诱导性广告用语,避免落入陷阱。

遭遇诈骗应及时报案。遭遇网络诈骗时不要慌张,第一时间做好四件事:一是准确记录被骗时间、次数、金额;二是马上拨打110或到最近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准确完整提供不法分子账号和账户姓名,由公安机关紧急止付;四是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接受询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通过正规渠道理性维护权益。如果出现借贷争议,消费者应当先与放贷机构沟通,找准责任主体,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如果消费者认为解决方案显失公平、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的,也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消费者遭遇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套路贷”“高利贷”等违法行为,消费者要敢于维权,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