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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收缴自查工作启动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45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莫青)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从10月25日至11月15日,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自查工作,切实发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预防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中的作用,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此次自查的重点是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情况,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退还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相关制度规定,设立了专用账户,收退账目是否清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覆盖情况,是否覆盖了本地区所有施工建筑企业,并逐步向土地整理、农田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扩大覆盖,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劳务企业是否都缴纳了工资支付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启用审批程序情况,施工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是否按照规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比例进行存储,是否有未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擅自批准施工许可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缴后,施工企业动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补缴或退还情况。

各地人社部门将积极与住建、国土、发改、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加强配合,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督促企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各地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把自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严格规定,对发现未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而擅自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单位,责成行业主管部门整改。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擅自减免、违规挪用工资保证金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