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执行 提升治理能力
来源 :青海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13 打印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青海省多民族聚居,加上幅员辽阔、地广人稀,基层社会治理难度大、问题多,想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不仅要在制度体系建设上下大力气,更要在强化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
认真学习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学习是基础。学习制度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不断加强对制度的学习研读,做到融会贯通、烂熟于心,为用好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不仅要学习制度的条文规定,更要学习蕴含其中的设计理念、方式方法、目的意义;既要精学细学某一制度,也要从制度体系建设的角度去审视、去把握,深入思考学习,了解前因后果,掌握内在本质。各级党委(党组)、基层党组织要将制度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学院的必修课。充分发挥学习强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普法平台、政府微信公众号、视频软件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将学习制度作为党员干部入职培训、党性教育、继续教育的基本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学习制度常态化、长效化。
自觉维护制度。维护制度权威是党员干部应尽的义务。制度权威树立不起来,必然会影响到制度的落实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四个自信”,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带头维护制度权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十三个坚持”的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到准确把握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推动国家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做出积极贡献。
模范执行制度。制度的意义在于执行。制度一经形成,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使特权、有例外。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模范执行法规制度,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首先遵守;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发挥实效。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制度执行的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级传导压力的良好局面,对执行制度不坚决、不到位、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带头践行制度的良好氛围。
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监督检查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要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要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要建立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常态化机制,将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开展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纳入巡视巡察反馈意见,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不断加大制度的公开力度,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同时,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制度执行的积极性,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等不良行为,让制度真正落实落地,维护好制度的权威性、公平性和实效性。 (作者单位:青海省委组织部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