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立法 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我省推进市场主体发展再出实招
来源 :海东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11 打印
落实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扶持政策、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深入实施“审批破冰”工程……近日,青海省出台并实施“保市场主体、抓质量提升、促创业就业”工作方案。
据介绍,该工作方案将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发展质量、促进创业创新作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着力点,主动服务、精准施策、化危为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税费减免、金融支持、降低成本等助企纾困政策,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保住更多就业岗位,为重点群体就业提供支撑,全力做好“六稳”“六保”任务,服务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企一策”为企业纾困解忧
据了解,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忧方面,我省将实行“一企一策”,落实推动省内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各项任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国家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相关政策平稳实施。
在落实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扶持政策方面,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中小微企业,财政部门会同相关机构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同时,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放宽抵押品范围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银行机构将信贷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做好年度青海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西宁市政策性蔬菜价格指数保险、青海省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保险试点以及青海省农房保险等各项涉农领域保险工作。严格按照“严审快退、应退尽退、应调尽调”的原则,落实国家各项出口退(免)税政策。
此外,认真贯彻利率市场化改革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差别化利率定价能力,争取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完善我省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鼓励支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发挥小微企业融资的补充作用,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乡村涉农经济、扶贫领域、民营小微企业、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
青海优化营商环境迎来2.0版
工作方案要求,以各类市场主体涉税需求为导向,我省将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行税务文书电子送达;年内基本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次办结、持续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将加快推进《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聚焦当前营商环境建设短板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细化、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打造青海优化营商环境2.0版。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加快完善清单信息公开机制,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以“一网通办”为目标,加快各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加速统一身份认证对接,统一政务服务总门户。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加快各部门移动端服务应用与“青松办”移动应用的对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深入实施“审批破冰”工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持续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推行全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环境影响较小领域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继续推行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大力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提升登记效率。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着力优化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发票申领、印章刻制等流程,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减少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注销登记时间。
全面落实竞争政策审查制度,重点整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限制交易、差别待遇等垄断行业和滥收费用、随意定价等不合理价格行为。重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破除各种指定机构实施的行政垄断行为。年底前,将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推行“承诺制”,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建立信用状况监测预警体系,积极申报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开展“互联网+信用+N”等信用服务和应用。在电子商务、招标采购、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将创业个人及小微企业信用档案、红黑名单、信用承诺等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创业领域信用信息全覆盖。
民营企业迎来发展新契机
据悉,为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质量,我省将支持民营企业制定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为企业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技术标准免费查询服务。拓展质量认证服务领域,促进检验检测与认证一体化发展。推进有机产品认证及示范区创建活动,统筹利用现有专项资金给予奖励补助。总结“创新券”试点经验,继续投入500万元专项经费,完善鼓励政策措施,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认证方面兑付政策应享尽享。
启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龙腾2020”专项行动,加快培塑青海出口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征集专利权质押融资需求,并向金融机构推送专利权质押融资项目,提高企业融资效率。向省技术交易市场等平台推送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120项以上,促进专利成果转化。
同时,持续推动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18条措施等已出台政策的落实,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军民融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领域,做好“2020青海民营企业50强”评选活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青洽会”和2019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峰会签约项目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新的增长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搭建开放平台,抓好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民营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际投资合作发展机遇中寻找重点合作项目,以重点项目带动相关产业“走出去”。
在人才建设方面,统筹实施好“高端创新创业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等专项行动,为省内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落实好“昆仑英才”行动计划入选人才的薪酬、落户、奖励激励、配偶安置、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政策,为引进人才安心工作提供保障。实施“领军企业家五年培育计划”“民营企业骨干人才培育工程”,建立健全中小(民营)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长效培育机制,年内培训中小(民营)企业骨干人才200名以上;安排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资助20名优秀中小(民营)企业家参加国家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继续实施“省属国有企业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启动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育工程”,开展80人左右的领军后备人才重点培训培养工作,抓好“千人”骨干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示范培训和“万人”工匠示范培训培养,年内分类举办企业岗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示范班。
2.07亿元支持413个村集体经济
据了解,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特色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将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等方式,支持和鼓励省内特色创新创业载体提升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年内培育建设1个省级小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积极申报争取支持双创方面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整合有效资源,引导载体向“专精特新”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按照每村50万元的标准下达2.07亿元,支持全省413个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继续注资“破零”工程基金1亿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创建农村创业创新园(基地),培育农村创业创新经营主体。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主任省级示范培训,提高村委会成员管理事务、服务群众、发展经济的政策水平和能力素质。
与此同时,创新企业发展模式,深入挖掘我省优势特色产品,鼓励企业深化与国内第三方知名电商合作,开展线上营销和宣传推广,拓展我省名优特产品销售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持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打造5个县级电子商务中心、53个乡镇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和9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对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适当放宽其稳岗返还政策认定标准,重点向受疫情影响企业倾斜,返还标准按我省6个月的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实施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2月至6月,减半征收全省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可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0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进一步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拓展覆盖至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管理、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等业务领域,主要业务申报率100%。深化海关业务改革,提供预约通关、提前申报、关税保证保险、卸地查验等通关监管服务,引导和支持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私营企业与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载体,积极为各类用人单位(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线下、线上招聘求职服务平台。开展全省贫困劳动力短期技能培训工作,对全省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1万人(次)。严格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全员适应性培训要求,年内完成全省1000人(次)以上退役军人短期技能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