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用激励让志愿服务更加行稳致远
来源 :青海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11 打印
7月7日,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外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记者注意到,在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鼓励将志愿者的星级作为表彰、奖励、回馈志愿者的参考依据。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志愿服务信用激励措施,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组织和个人依法给予信用激励(据《工人日报》)。
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是以自己的诚信为背书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是对诚信的践行,对志愿者这种恪守诚信、传承无私奉献精神的行为,对其给予信用激励,不但符合诚信的基本内涵,也与志愿服务的精神追求内涵一脉相承。所以,与其不遗余力地对志愿者给予物质激励,倒不如对其给予精神层面的信用激励更为合适。毋庸置疑,薪火传承地发扬光大志愿者精神,须臾离不开对志愿者在精神层面的肯定和激励。此举可以让志愿者在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享受到“处处畅通”的便利,激励他们更加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同时还可以在志愿者“助人”又“自助”的标杆效应指引下,吸引更多的后继者主动参与志愿服务。这不论是对促进志愿者精神在全社会的进一步弘扬,还是对促进整个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都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