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案件查办始末
来源 :青海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11 打印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示了青海省民和某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青海省查办的首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案件,也是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生,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一项重大成果。许多人并不清楚,这一大案是由民和县多位消费者投诉“从市场购买燃气锅炉后,天然气公司不给安装,最后只能在该公司指定经营部重新购买燃气锅炉”引出的。
2018年5月23日,省市场监管局报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对青海省民和某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定用户购买燃气壁挂锅炉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从2009年9月直至案发,与相关品牌壁挂锅炉经销商达成利益分配协议,利用其在民和地区民用管道石油天然气供气服务市场的独占地位,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或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品牌壁挂锅炉,否则以自行购置的壁挂锅炉未备案、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等理由拒绝接受用气申请,致使其它壁挂锅炉经营者无法进入民和县壁挂锅炉市场,限制了民和县壁挂锅炉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自由选择权,违反了《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禁止性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
案发后,为逃避调查,规避法律责任,当事人客户服务中心主任祁某某伙同他人将其负责的燃气服务部所有壁挂锅炉销售合同、财务账目、原始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转移并焚毁,造成该公司壁挂锅炉销售数量和金额以及牟取违法所得的证据全部灭失,严重阻碍了反垄断执法工作。目前,祁某某等4人已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5月14日,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四十九和五十二条之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滥用市场地位限制竞争及隐匿、销毁、转移证据等行为处以516.2万元罚款。
该案件调查历时一年半,走访燃气用户、房地产商、经销商600余人(次),获取证据材料62卷35000余页。
由于该案件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达近10年,除涉案20余家房地产开发商外,还涉及万余户燃气用户,且该公司长期在民和经营燃气,一家独大,自恃其财力与控制气源的独占地位,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房地产商迫于其特殊地位,对其违法行为敢怒不敢言,因惧怕打击报复,多次拒绝、退缩或翻供,致使案件调查取证遇到重重阻力。为此,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骥批示成立专案组,并亲自督办督战,从各业务处室选调精兵强将,明确指示“不打胜仗,决不收兵”。局党组先后六次听取案件调查进度汇报,及时调整案件查办思路,解决案件查办中的问题和困难,三次召开案审会,对案件的定性、证据及相关程序进行分析研究,确保违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由于案件违法行为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专案组制定了四套调查方案,采取直接突围、账目审计、用户和经销商佐证,电子数据链夯实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2009年以来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获取了其营业情况的权威数据;深入民和县米拉湾村村民家中、民和县改建、新建小区走访调查;依法通过银行取得30余万条银行账户电子流水信息,制作1000余张电子表格,专门建立了数据库。
执法人员利用数据库分析和比对,还原出了该公司在不同时期资金流向、所涉及商户姓名等关键信息数据,形成了该公司利用黄某某私人账户收取壁挂锅炉及返还经销商货款等隐匿违法行为的电子数据证据链。
通过外围采集的大量证据佐证,执法人员利用说服、教育、警示等执法手段,采取各个突破的方式,当事人从原来的拒不配合到承认违法事实,并积极配合,案件调查才得以终结。
该案查办后,省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召开民和地区燃气器具经销商、房地产商参加的行政指导会,就燃气器具销售中获取不当利益等问题,进行了严厉告诫。针对燃气行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省内15家燃气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就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公用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公平与利益的关系,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受到房地产开发商,特别是民和县燃气器具经销商和燃气用户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件的查办,及时纠正、合理规范和明确指引了经营者的市场竞争行为,通过整治,目前该县燃气器具经销商从过去的23户增加到47户;燃气用户办理用气申请业务更加方便快捷;由于壁挂锅炉市场融入多家经销商参与竞争,燃气锅炉等器具的平均价格明显下降,品牌和种类日益增多,售后服务更加完善便捷;社会监督日趋全面公开,公平、高效、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逐步恢复,真正实现了“查处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整治成效正在悄然惠及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