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信用中国(青海西宁)官方网站!今天是:
登录 |关于我们|网站声明|长者模式|
【无障碍阅读】

信用中国(青海西宁)

     credit.xining.gov.cn

青海省1家环保不良企业被亮“红牌” 7家企业被“黄牌”警示

来源 :青海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11 打印

 

8月19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2019年我省对82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总体结果为:环保诚信绿牌企业0家;环保良好蓝牌企业74家,占90.2%;环保警示黄牌企业7家,占8.5%;环保不良红牌企业1家,占1.2%。

据了解,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进行环境信用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也供有关部门、金融等机构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省生态环境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处长张敏介绍,评价工作按照企业自评、县级初评、市(州)复核、省级审核发布的工作程序,对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中涉及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4大类21项评价指标开展全面评价。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依次以绿牌、蓝牌、黄牌、红牌表示。得分100分且符合《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评定为环保诚信企业;得分在80分至100分之间的,评定为环保良好企业;得分在60分至80分之间的,评定为环保警示企业;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有《评价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一票否决”情形,即在上一年度,企业有未批先建、恶意偷排、构成环境犯罪等情形之一的,直接评为环保不良红牌企业。

2019年红牌、黄牌企业评价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红牌企业1家,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审核得分59分。在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前期调研时发现,该公司焦化厂2号烟囱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分析仪与数据采集仪显示数据不一致,涉嫌伪造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经法院认定,该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修改环境监测系统参数,其行为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企业环境行为按照《评价办法》第十五条情形中“因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二)黄牌企业7家,具体情况如下:

1、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审核得分78.65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该企业2013年至督察之日产生的6吨有机废水三效蒸发废渣(属危险废物)未予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超期贮存;2019年在配套治污设施未验收情况下擅自投产,给予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未按期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应急预案备案过期,未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未按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不完整。

2、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审核得分71.48分。该企业因排污口污染物超标排放受到行政处罚4次,处罚金额40万元;全年2次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总氮超标,企业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应急演练,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不全面。

3、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得分76.28分。该企业因厂区氮氧化物、无组织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受到行政处罚2次,限期改正违法行为3次,罚款金额30万元;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不及时,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完成率仅为0.15%,未达到企业自行监测有关要求。

4、青海耀华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审核得分74.5分。该企业于2019年5月26日起停运检修,之前运行期间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颗粒物超标,排污口监督性监测达标率为0,因污染物超标排放下达限期整改1次;企业治污设施运转不正常,未按要求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低。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完成率仅为0.09%,未达到企业自行监测有关要求。

5、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审核得分76.17分。该企业因粗铅车间底吹炉无组织排放、硫酸工段制酸尾气超标排放,被行政处罚2次,处罚金额18万元;企业未开展应急演练、未按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完成率仅为8.05%,未达到企业自行监测有关要求;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中存在危废未分类贮存、监测频次不足、应急培训不到位,未达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关要求。

6、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审核得分78.05分。该企业出水口污染物超标排放被行政处罚2次,处罚金额20万元;2019年第二期监督性监测结果显示大肠菌群数超标;企业未开展应急演练。在青海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率仅为10.15%,未达到企业自行监测有关要求。

7、青海省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得分63.89分。该企业二氧化硫超标排放等问题行政处罚3次,处罚金额30万元;有2次环境信访举报;企业未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期、二期焦炉烟囱监测平台未按要求整改,不具备监测条件。在省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中发现,企业危废贮存场所不规范、责任制度不健全、应急预案未备案、自行监测频次不足,未达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关要求,在青海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率仅为40.94%,未达到企业自行监测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