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首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启动
来源 :青海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5:10 打印
9月9日,青海省2020年首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启动,现场抽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和活动”“外资企业年度报告情况、登记事项”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
为杜绝过度执法和执法扰民,2020年度青海省第一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按照“名单一次性抽取、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模式进行,初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目标,尽量降低市场主体负担。
我省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相衔接,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由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从而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最大化。
2020年,我省紧紧围绕“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总体目标,立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新要求,全面、公开、公正、透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中事后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得到显著提升。
2015年起,我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搭建了“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将制定年度抽查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等环节全部固化到信息化平台中,实现了统一规范管理,提升了随机抽查的协同性和整体性。
2019年,全省各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修订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了本系统抽查事项,建立了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各部门(单位)“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明确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部门、梳理口径和各类要素,确定了涉及30个单位(部门)的254项抽查事项。
2019年,省级23个部门确定抽查事项141项。2020年,省级30个部门确定抽查事项238项。抽查计划涉及监管领域广,抽查事项针对性强,特别是对教育培训、宾馆旅店、安全生产等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公众关注的监管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有利于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2019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企业抽查4次,抽查企业4095户,抽查对象的处置率达到100%,公示率达到100%。人行西宁中心支行与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以西宁市为重点,从企业注册库中筛选出征信业务企业160户,按10%的比例开展了部门联合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020年,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涉及直销企业年度监管、广告监管、有机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等40项抽查任务,检查主体涉及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对象涵盖个体户、企业等类型。目前,所有抽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待抽查结束后,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
今年6月份,省市场监管局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流程为主要内容,分别组织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和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实操培训班,全省1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班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入手,通过现场演示、模拟操作等形式,详细讲解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具体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着重强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抽取流程、抽查结果归集公示等方面的疑难易错内容。此次培训,为提升各成员单位监管执法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发挥了有效作用。
启动前,青海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宣读了《青海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总结通报全省市场监管领域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会议要求各部门进一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系统,解决双随机综合监管平台数据失真、录入不畅、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匹配难、统计功能不全等问题,全面完成我省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与“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级执法部门的“两库”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开展多部门、全方位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路径和综合监管系统平台操作应用规程,抓好专项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建设一支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执法队伍,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夯实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