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2-18 17:11 打印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主动适应营商环境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2021年,全委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抽查覆盖率达100%,抽查任务完成率100%,结果公示和应用率100%。
建章立制定规范。推动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纳入《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定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开展行政检查应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先后出台省发展改革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及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构建形成了完备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体系。
压实责任强保障。对照权责清单,制定完善“一单两库”,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检查和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咨询单位、价格评估机构监督检查等4项市场监管领域监督检查事项全部纳入抽查事项清单,并逐项明确了抽查依据、内容、方式、比例、频次及责任处室。充分运用大数据,全面统计监管对象,将负责监管的243户市场主体全部纳入市场主体名录库,将46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围绕监管事项,分别制定抽查计划和指引,压实监管主体责任,形成牵头机构统筹监督,业务主管处室具体落实,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核,全方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格局。
有序实施严监管。坚持“统筹安排、分工实施”和“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托省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从“两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结合地域、行业、专业等特点科学合理匹配检查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要求,通过省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结果,实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协同联动提质效。全面衔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着力提高监管效能。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常态化,科学确定抽查事项和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