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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文机构:信用西宁 来源 :信用青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04-01 09:21 打印

202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落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以法治政府建设引领更高水平的法治青海建设

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我们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政府建设,把青海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省委、省政府带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宪法宣誓等制度,“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不断提升。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6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作出指示批示,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健全述法机制,积极推广“专题述法+书记点评+民主评议”模式,层层压实“一把手”抓法治建设责任。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造更优法治环境。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审核并公布省级36个部门5300项权责清单。24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158项实现省内通办,“高效办成一件事”首批13个重点事项全面落实落地。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组建生态环保、涉外经济合作、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律师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324次,提供决策咨询服务3048人次,合法性审查9653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切实提升立法质效。统筹立改废释,加强同省人大立法衔接,高标准完成立法项目8件,修改废止法规规章17件。持续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加强审查力度,完成1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六次全面清理工作,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从第五次全面清理后的2347件精减至2047件。全面升级改造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系统,网上备案审查实现“全覆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二、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决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守法定程序制度,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审核程序,省政府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5次,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省、市、县三级政府紧紧围绕生态环保、自然资源、食品安全、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领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593项,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不稳定因素。认真落实《青海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多次召开省政府法律顾问协调会,组织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咨询论证等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监督效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人民群众获取执法信息、办理各种手续更加方便快捷。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50件人大代表建议、286件政协提案高效办结,满意度100%。出台加强司法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府院联动”“府检互动”机制,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重大项目建设、“三公”经费和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阳光透明促公平公正。

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32个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项清单,有效提高了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海南州共和县等6个地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依法赋权1824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制定食药环领域行政执法、知识产权保护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开展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时限办结问题线索9934件。落实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12家行政机关和89名行政执法人员责任。

三、聚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完善应急体系建设,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制度,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依法预防和处置历史罕见汛情,组织7.4万人次干部下沉一线,落实“叫醒”“叫应”机制,果断转移危险区群众40万人次,2764人因提前转移避免了伤亡,启动2万余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标准化建设,评定省级应急救援队伍12类36支2000余人。建成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86座,扎实开展各类应急演练9000余场次,救灾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稳妥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全面贯彻行政复议法,全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255件,同比提升2.5倍,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扎实开展全省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功能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3.2万余件。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旅游纠纷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持续提升公共法律供给水平,形成“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等基层治理法治化新经验,全年办理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等各类案件11.5万余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12万余人(次),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更加巩固。

加强法治人才和信息化建设,做好涉外法治工作。强化法治人才、科技、信息化等保障支撑能力,制定实施加强法治人才工作任务清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建设和管理规范化。持续推进非现场执法监管,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手段,积极推广执法事项公开和执法案件网上运行工作模式,“以科技支撑盘活信用数据,增信赋能普惠金融”典型做法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涉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支撑全省涉外法治建设工作。

一年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还存在个别地区、部门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全面等问题。2025年是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收官之年,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工作,以更高水平法治建设护航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建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力度,持续深化市县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努力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深入推进法规规章清理和审查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是深化法治领域有关改革,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四是细化风险防范化解举措,夯实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基础,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着力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五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多措并举增强监督合力,严格规范涉企检查等行政行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保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六是做好法治建设保障工作,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化水平,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打造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切实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