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信用+政务”体系 以信用前置审查赋能行政决策
来源 :大通县发展和改革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5-08-20 16:09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务行为、提升行政效能,大通县不断推进“信用+政务”融合机制,聚焦政务领域关键环节,探索信用信息在行政决策中的深度应用。
机制先行,让信用核查成为“必经程序”。机制创新引领信用治理现代化,构建“核查-预警-奖惩”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以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控为切入点,将信用核查深度嵌入换届选举、人事调整、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建立“信用前置审查+动态预警”机制,通过“逢办必查、分级处置、奖惩联动”实现信用评价与行政管理的精准映射。对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主体自动触发限制程序,对“红名单”主体开通“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
聚焦关键,在重点领域筑牢“信用关口”。在人事调整、评优评先、换届选举等工作中,将信用前置审查作为资格审核的“第一道关卡”,对拟提拔、调任、录用的公职人员,“优秀公务员”“劳动模范”等个人荣誉,以及“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集体表彰,均先通过“青海省信用监管系统”进行“信用体检”,核查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违纪违法、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失信行为,以信用为标尺筑牢行政事项“第一道防线”,提升评优评先的公信力,引导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导向。截至目前,我县共开展信用审查550余人(次)。
常态推进,以信用建设提升“政务效能”。“信用+政务”模式的推行,不仅有效提升了我县行政事项的规范性和公信力,更在社会层面形成了珍视信用、共建诚信的良好氛围。通过对申请主体信用状况的预先评估,有效降低了行政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推动形成“德才兼备、信用优先”的用人导向,显著优化了人才选拔的评估维度。同时,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公职人员主动维护个人信用、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的氛围日益浓厚,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