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
现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安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和移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5〕1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安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和移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 宁 市 公 安 局
2017年6月21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安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和移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