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人社局发〔2017〕106号
关于转发青海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
评价及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7〕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市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步开展,共同推进。
附件:《青海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失信惩戒办(试行)》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