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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西宁市交通运输行业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6:47 打印

 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西宁市交通运输行业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县交通运输局,局相关处室,市运管处:

现将《西宁市交通运输行业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8日

 

西宁市交通运输行业

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青交运〔2018〕21号)要求,积极推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持续优化春运服务,维护良好运输市场秩序,推动形成诚信服务、文明出行的春运环境和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行业氛围,结合我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今年是我省“信用交通省·青海”创建工作的开局之年,西宁市又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交通运输行业2018年春运信用试点建设城市,根据《“信用交通省·青海”创建工作方案》(青交法〔2018〕420号)部署要求,围绕全国春运信用试点建设城市工作任务,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思路,聚焦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志愿服务等重点行业,以信用记录建设和诚信宣传为重点,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为手段,充分发挥政府、协会、市场等多方优势,实现以信用促服务、以信用促规范、以信用促文明的目的,积极推进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道路春运组织水平和服务品质,为全市人民欢度春节提供更加有力的运输服务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交通行业春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春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智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世俊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

        白海青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树青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姬彩霞  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周方明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王  军  局办公室副主任

        杨栋堂  局运输处处长

        马宏达  局公路处处长

        周文章  局规划处处长

        姜秋珍  局财务处处长

        常之来  局安监处处长

        张亚宁  局信息中心主任

        赵景春  市运管处党总支书记

        郭时芳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高广峰  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陈明才  大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常建青  湟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谢启伟  湟源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春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春运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春运信用记录建设。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

1.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发生服务质量事件建立记录。(责任部门:市运管处)

2.串联罢运等不稳定事件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建立记录。(责任部门:局安监处牵头,市运管处、局相关处室配合)

3.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和车主建立记录。(责任部门:市运管处)

4.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运输企业建立记录。(责任部门:局安监处牵头,市运管处配合)

5.对运输场站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建立记录。(责任部门:市运管处)

6.严格规范信用数据的采集、更新,提高信用信息记录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市运管处、信息中心、局相关处室配合)

(二)开展“诚信春运促服务”行动。

7.围绕“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春运主题服务活动,以诚信春运创建为核心,大力开展引导咨询、市场整治、秩序维护、重点帮扶等便民服务,提升道路春运服务品质。(责任部门:局运输处牵头,市运管处配合)

8.严格按照《青海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结合道路春运运输组织服务情况,于3月12日前完成辖区客运企业2017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信誉分类认定的重要依据。(责任部门:局运输处、市运管处)

(三)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

9.鼓励引导广大旅客通过手机移动端APP 登录“诚信春运公众监督平台”,主动监督道路春运信用状况,点赞好人好事和优良服务,举报不文明不诚信行为。(责任部门:市运管处)

10.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值守和接听响应,及时受理旅客投诉举报、信息咨询和意见建议,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四)建立道路春运“红黑名单”。

11.将春运期间辖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服务质量事件被市级以上单位或新闻媒体通报的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及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予以停运整顿、质量信誉考核B级的运输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创新服务成效明显、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通报表扬、质量信誉考核AAA级的运输企业及服务春运100小时以上的志愿者纳入道路春运“红名单”。(责任单位:市运管处牵头,局相关处室配合)

(五)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力度。

12.以辖区道路春运“红黑名单”应用为基础,依据西宁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联合奖惩制度,确定相应的激励和惩戒措施,在服务质量招投标、运力增加、延续经营、评先评优等环节推进奖惩措施应用,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责任部门:三县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局相关处室)

(六)营造诚信春运良好氛围。

13.将诚信春运作为春运宣传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依托汽车客运站,公交、出租车LED屏和车载视屏加大交通信用建设相关政策宣传力度。(责任部门:局运输处、信息中心、市运管处)

14.广泛宣传报道受到褒扬的春运服务人员和文明行为,弘扬诚信精神;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失信和不文明行为以及因严重失信受到联合惩戒的典型案例,增强信用威慑力。(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市运管处、局相关处室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周密部署。春运信用建设是“信用交通省·青海”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西宁市试点建设工作成效也将作为创建指标的重要参考。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信用建设工作,将诚信春运创建作为春运工作的重要任务认真部署落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层层动员部署。

(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活动成效。三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春运信用建设情况作为道路春运督查检查的关键内容,切实督促辖区各单位、各部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因辖区春运信用建设责任不落实、组织实施不力、工作开展滞后影响“信用交通省·青海”创建工作的地区和单位,我局将上报省厅,省厅将向地方党委、人民政府通报并提出对有关人员予以组织处理的意见,建议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信息,认真总结经验。春运期间,三县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要严格执行春运信用建设“零报告”制度,于每周一将上一周信用建设情况(详见附件1-5)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局政策法规处;局政策法规处整理汇总后及时上报厅春运办公室,并根据各地春运信用数据,于3月初再整理一批道路春运“红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上报厅春运办公室。

附件:1.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运输企业)

      2.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通报表彰及质量信誉考核息统计表(运输企业)

      3.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安全生产隐患及恶性服务

事件信息统计表(运输企业)

      4.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表 (个人)

      5.2018年春运信用建设通报表彰信息统计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