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民办教育机构、机关各处室:
现将青海省教育厅印发的全省教育系统诚信体系建设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把学生培养成为诚信之人,把校园建设成为诚信之园,是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信用建设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放在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各司其责,组织广大干部师生积极参与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统筹西宁市教育局文件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诚信建设机制。各地、各校要将诚信教育融入教育行政机关及学校日常工作,把诚信教育纳入管理、服务、教育、教学之中,将诚信建设与学校目标考核挂钩,与教师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和师德考核挂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先评优、招生入学挂钩,建立和完善教育系统干部职工、教师及学生诚信考核评价机制,不断树立诚信教育的行业新风。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加大诚信知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对各地各校的诚信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并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予以考评和通报。各县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将成立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和开展诚信教育工作的安排(含电子版),于2018 年 3 月 9 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及时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马永鸿 电话:4393001
邮箱:xn4393001@163.com
西宁市教育局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