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畅通维权渠道,统一裁量标准,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坚持调解优先、建立速调先行机制。一是根据“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优先调解、柔性化解纠纷,针对多发易发劳动争议案件企业,组织成立基层调解组织,建立仲裁员定向联系重点企业机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协商调解机制,完善企业用工管理制度,构建劳资双方沟通平台,力争做到矛盾化解不出门。二是加强企业矛盾隐患排查,服务企业用工管理,定期组织基层调解培训,强化专业队伍能力建设,依托“青年仲裁员进企宣讲”“流动仲裁庭以案释法”等活动,提升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发挥工会调解优先、行政调解补充、法律援助保障、监察监督兜底的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搭建互联、互动、互补的多层次的劳动者维权体系,确保维权服务优质化、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化、群众诉求化解高效化。
——加强裁审衔接,建立速裁速审机制。一是开展“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工作,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简化办案程序,将办案时限从45日压缩至30日,提升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效能,现已办结劳动保障欠薪线索1767件,涉及1882人928.52万元,速裁解决118人工资424万元。二是人社、法院联合成立“安薪”联合工作室,选派双方业务骨干,进行重大争议事项的沟通协调,保障调裁审执对接机制协同进行,特别是对调解不成功或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案件,快速导入诉讼程序,除要件外允许容缺受理。三是落实终局裁决规定,符合终局裁决条件的争议案件,依法作出终局裁决。充分发挥仲裁前置分流功能,对于不属于仲裁受案范围的案件,及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引导劳动者到法院诉讼。与法院及时沟通,理清审理思路、明确管辖范围、完善送达程序,统一裁审尺度,形成一致意见,有效提升速裁速审的工作效率。
——用好执行措施,建立执行长效机制。一是加大对用人单位欠薪行为的惩戒力度,劳动监察对拖欠工资行为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曝光。二是仲裁联合监察对双方达成协议的农民工案件,启动“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现场出具仲裁调解书,写明支付时间、金额等事项,经由双方确认签字,把约定内容固化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调解书。三是被投诉单位逾期不按调解书履行的,及时告知农民工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拒不履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及时与法院沟通协调,限制高消费、出境、罚款等各类强制措施,依法予以制裁,截至目前,已为265名农民工成功讨薪130万元。区人民法院办结农民工欠薪案件794件,涉及800人6179万元,执结欠薪案件813件,涉及827人,执行到位1379.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