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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发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

来源 :西宁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2 21:42 打印

 

“两节”临近,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其释放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污染物,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不仅是导致“春节霾”的主要“元凶”,更加威胁着每一位市民的身体健康。同时,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节庆期间最主要的安全隐患。2020年9月1日,西宁市正式实施《西宁市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取得了良好效果,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

  为了让西宁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市更宁静,引导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西宁市公安局向广大市民发起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倡议市民一要遵章守法,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不在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购买、运输、存储、携带烟花爆竹,积极爱护市容环境,维护城市秩序,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身边人,展示西宁市民的良好素质和形象。二要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在享受喜悦的同时,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三要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燃放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保护环境,减少安全隐患。

  从本期起,本报将开设“限售限放烟花爆竹西宁在行动”专栏,我们将以媒体视角引导广大市民知禁放背景、知禁放区域、知禁放地点、知禁放时间等,积极开展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保护环境,需要市民全力配合,一切变化,皆在你我之间,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践行生态环保理念,共同呵护西宁的蓝天白云好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