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责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来源 :市房产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45 打印
为扎实推进“两个绝对”具体化,切实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当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在购买商品房时可能遇到的风险,不断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流程,加快房地产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我局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方案,从2018年10月30日对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流程进行调整。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工作由最初的合同约定资金足额入账备案调整为合同签约后直接备案,后期督促开发企业对收取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按要求交存至监管账户。同时,对不按规定将房款存入监管账户或提交虚假资料办理预售资金使用相关手续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暂停监管资金拨付,逾期不改的,关闭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通过调整合同备案流程,加强资金监管,对进一步强化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确保项目的正常建设,杜绝和防范“烂尾工程”的产生,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平稳健康发展起到积极地推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