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六举措”做实抓严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来源 :信用西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39 打印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和监督,防止医源性疾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西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创新工作思路、聚焦症结难点、狠抓措施落实,以“六举措”做实抓严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建立起制度健全、处置规范、储存安全、运行有序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新机制。
重组织,抓制度建设,筑牢医疗废物监管“网底”。结合全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环保督察、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通知》《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废物监督管理等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召开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执法机构负责人会议,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仔细梳理存在的问题,层层压实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和整改落实到位。截止9月,全市医疗废弃物收集2515.17吨,安全处置2502.45吨,1600家省市医疗机构与市城投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弃物拉运处置合同。
重实际,抓专项行动,畅通医疗废弃物处置“网络”。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专项行动(蓝盾护航1号)》《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健康西宁蓝盾护航”2号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实际,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和对象,重点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市本级共计出动监督人员180人次,检查市直管医疗机构119户次。
重落实,抓监督稽查,规范医疗废弃物业务“标准”。发挥市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稽查职能,一方面,完成市本级监督内部及县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的稽查,对7家县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程序、监督员行为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卫生监督信息库情况和重点卫生监督工作稽查督导。另一方面,加强对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稽查,对县区的三小行业、二次供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等开展稽查和考评,共稽查三县四区各级医疗机构42户次,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立即整改。
重配合,抓协调联动,强化医疗废弃物处置“秩序”。采取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整改问题会头看等多种方式,统筹推进,市直管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弃物管理相关制度和医疗废物管理档案。强化集中处置,城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签订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合同,实现了全覆盖。建立了由市、县(区)卫生健康、医疗机构和西宁城投环境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负责人组成的“西宁市医废管理交流群”,及时交流、解决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和医疗污水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持续提高。
重执法,抓制度落实,严格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力度,采取双休日督查、分组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等手段,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法,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重点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医疗废物收运协议的签定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截至目前,全市共责令整改医疗机构83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5份,行政处罚4户,共处罚款1.5万元。
重技能,抓业务提升,增强医疗废弃物处置“培训”。加强对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直管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医院院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邀请省、市专家重点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和答疑解惑,增强了全市处置医疗废弃物的法律法规的业务知晓率,提高了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和能力。同时,市直管各医疗卫生机构也加大了医院内部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内部培训,相继出台了医疗废弃物内部管理处置办法,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全市医疗废弃物处置实现了规范、安全、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