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 持续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43 打印
为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管理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近日,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推进会。
会议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的第一 责任人,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及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指标,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督促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食药监管部门要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重点,继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扩大非现场电子化监管覆盖面,要针对学校食堂经营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研究应对措施,提高和加强排查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的技能和手段,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巡查,食药监管部门要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并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等形式,把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明查与暗访、专项检查与联合督查结合起来,要在学校春秋两季开学的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间,并跟踪整改,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同时要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鼓励家长委员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