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责令改正
来源 :西宁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41 打印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用药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月9日起在全市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16家药品经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立案查处化妆品案件2起。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食药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42家次,医疗机构138家次,疫苗接种单位46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34家,开展中药饮片监督抽检45批次。行动中,始终坚持“三突出、三强化”。突出重点品种,针对节日期间消费特点,以处方药、含麻黄类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疫苗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区域,以安全问题隐患比较集中的城乡接合部药店、诊所、旅游景点和大型商超、专卖店、美容院等为重点区域。突出重点环节,以药品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和化妆品经营为重点环节。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质量安全风险点的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和利用互联网或邮寄方式销售假药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加强化妆品经营市场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强化中药饮片监督抽检,检查中发现中药饮片质量可疑的,立即进行监督抽检,送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进行检验,切实抓好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核查,依法从严处置。强化稽查执法办案,严密监控节日市场药品质量安全状况,对专项行动中发现安全隐患逾期不改正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和其他违法经营活动。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