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消费易发争议 谨慎办卡理性消费
来源 :信用西宁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31 打印
近日,城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健身消费引发的退卡纠纷。2019年3月,支女士为了健身瘦身,支付2100元在西宁市某健身房办理了会员年卡,又支付1970元聘请了私教。在健身过程中,在健身房的推销下,又充值2830元购买“效果课”。支女士主张,在健身过程中健身房多次以各种理由要求她充值,还推销不明的减肥药品,在服用减肥药出现不适症状后,支女士要求健身房退卡遭到拒绝。支女士即前往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费者协会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支女士起诉到城西法院。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健身房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采用格式条款,协议约定的内容明显加重了消费者一方的责任和义务,没有约定健身房的义务和责任。健身过程中,支女士充值购买的“效果课”,也是采用之前签订的格式合同,没有对“效果课”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之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扣除支女士已消费的课时后,健身房退还支女士剩余的健身服务费用。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已不止于衣食,服务行业的消费越来越多,因健身卡、美容卡等引发的退卡纠纷屡见不鲜。承办法官特别提醒健身爱好者,在办理健身会员卡时,应谨慎地甄别健身房的资质,详细阅读健身房提供的协议,注意口头承诺应落实到书面协议中,并且审查协议是否存在加重消费者的责任、规避健身房责任的内容,理性消费。消费者在通过POS机刷卡、移动扫码支付服务费用时,注意向商家索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票据。如遇健身房违约、违规经营的情形,留存书面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