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老赖”被法官“征服”
来源 :西宁晚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2 21:41 打印
3月16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城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陈某提供的线索,将规避执行2年多后春节回家过年的苗某从其母亲家中带至法院,履行了欠款26.41万元。
该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陈某与苗某系雇佣关系,陈某自2015年6月起受雇于苗某从事消防工程施工。2017年3月,因苗某资金紧张,陈某遂通过网络贷款、信用卡在POS机套现等方式取得款项后,给付苗某使用。后因双方对给付数额及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产生争议,陈某将苗某起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苗某返还陈某借款本金229133元并支付借款利息41492元。判决生效后,苗某未及时履行义务,陈某于2019年1月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苗某银行存款8931.30元后发放给陈某,但苗某一直下落不明,其名下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最终,本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春节假日后第二天早上刚上班,陈某向承办自己案件的执行干警打来电话,提供了苗某节日期间从外地返宁一直居住在其母亲家的线索,执行干警随即向局领导汇报后,一行3人前往苗某母亲家,将苗某带至法院。经过2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释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结果后,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苗某承诺在3月1日前将欠款26.41万元交至法院,并由其母亲为苗某履行和解协议进行了担保。3月1日,苗某与其母亲携款来到法院,按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将拖欠陈某的剩余欠款26.41万元给付给陈某,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据悉,从2月18日上班至3月4日,10余天时间内,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多措并举,执结案件45件,执结案件标的达238万余元,有效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