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向欺诈骗保“亮剑”
来源 :西海都市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2 21:41 打印
3月31日,记者从西宁市召开的医疗保障政策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西宁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治理行动。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的安全事关群众健康权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为推动基金监管工作,巩固前期治理成果,今年西宁市医疗保障局将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治理行动。
监督检查全覆盖。全年开展两次全覆盖监督检查,第一次现场检查全覆盖,由辖区医疗保障部门实施,结合经办现场稽核目标任务,对辖区内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对照协议检查医保基金合法合规使用情况,同步开展基金监管政策宣传。第二次抽查范围全覆盖,由市级医保部门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范围以西宁市上一年度基金支付排名前30位的定点医疗机构为重点,结合投诉举报线索,抽查比例不低于10%,市级抽查与县(区)全覆盖检查同步开展。
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按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充分利用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的审核结果,加强对医药机构协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
加强对经办机构的监管。对医保经办机构及商保公司实施检查,重点内容为内控管理,基金稽核,履约检查,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等,特别是对办理医保待遇、支付医保费用是否存在虚假参保、虚假缴费,以及内部人员是否“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展开检查。
开展“3假”专项整治。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3假”欺诈骗保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检查、抽查复查、飞行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在西宁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实施“清零行动”。今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基金监管存量问题“清零行动”,重点解决2020年年底前经飞行检查、信访举报、自查自纠发现但未查处完结的问题。今年6月底前,全面总结历史问题清零情况。
开展飞行检查。西宁市医疗保障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在西宁市抽取一定比例的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
强化部门协同。积极主动协调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推进部门间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健全协同执法、一案多处工作机制,促进监管结果协同运用。
2019年西宁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西宁市各级医保部门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662家次,取消定点医药机构11家,暂停医保服务结算214家,约谈、责令限期整改947家次,追回“跑冒滴漏”医保基金827.7万元。共受理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移交线索5例,市级移交举报案件两例,结案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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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西宁市召开的医疗保障政策集中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确保《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见效,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西宁市从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医疗保障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今年2月正式颁布,5月1日起实施,这部《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1部专门的行政法规。《条例》对医保基金使用市级的各利益主体予以了明确,特别是对参保人滥用基金行为确定了法律责任,弥补了以往协议管理对参保人监管不足的“短板”。
此次宣传活动将以“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为主题,积极宣传城乡居民参保及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殊病慢性病政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保障政策、国家谈判医保特殊药品政策和异地就医政策,宣讲相关医保待遇办理条件和流程以及保障标准。
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渠道、途径、奖励办法的宣传,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解读《条例》等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宣传使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准确理解每项条款的具体释义,自觉对标,遵纪守法。
此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手段,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法,深入基层,实现宣传活动全覆盖,科学、有效组织宣传活动,提高相关政策措施、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晓率,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