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发改委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4:07 打印
本报讯(记者 张小娟)11月2日,记者从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西宁市发改委对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并予以公布。
此次清理的收费内容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物业服务收费包括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等。
西宁市发改委要求,西宁市各地区一律不得设立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纳入目录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和委托人按照“自愿委托、公平竞争、合理收费”的原则协商确定。未列入目录清单、非企业自愿委托而进行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的,为乱收费行为,企业或个人可拒绝缴纳,并应向有关部门举报。任何部门和单位也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制定收费标准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的监管,有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相关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