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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纪委监委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纪执法

来源 :青海法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1-13 13:58 打印

 

本报讯(记者 蓝海梅 通讯员 贾权军)近日,西宁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相继出台《西宁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工作运行办法(试行)》《西宁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工作会商制度》,对加强自身权力运行监督,确保纪委、监察委员会严格、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作出规定。

西宁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在工作规程设置上,执纪监督重点对象为县区四大班子及其成员、西宁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西宁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管公职人员。执纪监督重点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监督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践行“两个绝对”的情况;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若干措施落实情况;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的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和省、西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等六个方面。

开展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工作定位,采取专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和整合监督检查力量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实行分类处置并进行跟踪督办。执纪监督部门收到案件监督管理室移交的问题线索后,根据问题线索所反映的具体内容,结合县区和市直单位相关情况,综合分析后,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予以了结等方式提出处置意见。